最新2024年上海中考实施细则发布附

上海市教委近日转发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0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》,一起来看具体内容。
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0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教委基〔04〕4号,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,现就0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考试安排及考务组织

(一)考试安排

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“学业考试”)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(含物理、化学、跨学科案例分析、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)的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,总分分。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。

(二)考务组织

1.04年学业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,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务工作组织实施。

.回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中招报名(以下简称“跨区报名”)的学生,在学籍所在区参加学业考试。往届生、返沪生在报名所在区参加学业考试。

3.残疾学生参加考试可申请相应合理便利,相关要求和工作另行通知。

4.学业考试的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以及综合测试笔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;其他科目考试评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。评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,切实做到安全保密、规范管理、统一标准、公平公正。

5.学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,可在成绩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,通过“上海招考热线”网站(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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